发布时间:2023-08-18 发布人:南安正淼环保
8月7日,省生态环境厅帮扶工作组到我市开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帮扶指导。
本次帮扶重点评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方案制定规范性和完整性、自行监测开展规范性和全面性、自行监测信息的及时性、完整性和一致性,以及排污口监测点位设置的规范性,并同步开展监测。帮扶指导工作采取调阅资料、现场核查和排污口随机抽测相结合的方式,包括12项基本内容47项细化内容。帮扶工作组每到一家企业即兵分三路,一路调阅排污许可证、自行监测方案、监测报告及原始记录,一路现场查看生产工况、污染防治设施和排污口规范化建设情况和台账记录,一路随机对排污口开展抽测。对检查中发现的排污单位个别指标缺失、监测方法未及时更新、采样平台不规范等问题,帮扶工作组逐一当场指出,并耐心指导企业改正。
帮扶工作组强调:一、排污企业是自行监测的主体责任单位,应严格按自行监测技术规范、排污许可证自行监测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并按规范组织实施。委托第三方开展自行监测的,应择优选择,专人配合、全程跟踪自行监测开展情况,确保监测数据真实有效,及时公开监测信息。
二、第三方监测机构对监测数据质量负有责任,应严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底线,严格按规范开展样品采集、保存、运输、分析检测和质量控制,严禁弄虚作假。同时,作为专业机构,第三方监测机构应主动指导排污单位及时完善自行监测方案、更新监测方法,规范排污口和采样平台建设。
三、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应根据帮扶工作组提出的问题,及时指导排污企业做好整改。举一反三,指导辖区内排污企业进一步做好自行监测相关工作,全面提升监测数据质量。
——来源:南安生态环境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