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时间:2023-09-04 发布人:南安正淼环保
随着人类生产生活对生态环境的干扰和破坏,污染生态学领域提出了对受污染环境进行生态过程控制的思路,形成了初步的生态修复概念。
“生态修复指重建已损害或退化的生态系统,恢复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和功能的过程。”生态环境科学研究所副研究,生态修复不仅包括对森林、草原、荒漠、湿地、土壤等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,还包括对城市、农田等人工生态系统的修复。
在国务院发布的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》中,要求对生态系统进行“整体保护、系统修复、综合治理,增强生态系统循环能力,维护生态平衡”。党的报告在总结过去5年生态文明建设显著成效时指出,“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进展顺利”,在部署未来生态文明建设时强调,“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”。
生态修复既要重建生态系统结构和组成部分,也要恢复生态系统的功能,终极目标是重新建立一个完整的功能性系统,并使之具有系统自我维持的能力。
生态修复具有不同的程度,主要包括“生态恢复”“生态修复”“生态重建”。生态恢复指停止人为干扰,解除生态系统所承受的超负荷压力。按生态系统自身规律演替,通过其修养生息的过程,使生态系统以自然状态演化。生态修复则加入了辅助性人工措施,为生态系统的自然恢复提供一定的帮助和促进,加快恢复已破坏的生态系统。生态重建主要针对破坏严重的生态系统,对其进行规划、设计,建设生态工程,加强生态系统管理,人为创造和谐、高效的可持续发展环境。